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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登记应提交的文件

类型:政策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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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g:农村政策法规,教育政策法规   文件 登记

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登记应提交的文件 简介:
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登记应提交的文件为http://www.pxzj8.com整理发布,类型为政策法规,本站还有更多关于农村政策法规,教育政策法规,企业管理培训 - 政策法规的资料。 正文: 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登记,应当由董事会向公司登记主管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1.公司董事长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2.国务院授权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批准文件,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还应当提交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
  3.创立大会的会议记录;
  股份有限公司的创立大会是指以募集设立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之前,由认股人参加,决定是否设立公司并决定公司设立过程中的重大事项的会议。创立大会的决议事项应包括:审议发起人关于公司筹办情况的报告;通过公司章程;选举董事会成员;选举监事会成员;对公司的设立费用进行审核;对发起人用于抵作股款的财产的作价进行审核。创立大会有权依法作出不设立公司的决议。
  4.公司章程;
  5.筹办公司的财务审计报告;
  发起人在筹办公司的过程中所使用的费用,出自公司财产。如果发起人虚报或滥用筹办费用,会使公司财产减少,损害其他投资者的利益,因此,应当对筹办公司的财务进行审计。
  6.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为经注册的会计师事务所和审计事务所。其验资证明是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验资报告中应当载明股东名称或姓名、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公司实收资本额、公司在银行开设的临时帐户等内容。其中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或者土地使用权出资的,应同时提交有关的财产评估报告和依法办理财产转移手续的有关文件。以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作价出资的金额不得超过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 如果觉得《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登记应提交的文件》不错,可以推荐给好友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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